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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0
摇滚不死, BEYOND永在

beyond是我接触的第一个摇滚乐队,其主唱黄家驹也是我第一个同时也是唯一一个偶像。对beyond的感觉,几句话是根本没法说清的,因为它对我的影响太大了。
beyond的历史和我的岁数一样大。20多年里,这个有着重摇滚外形和极为顽强个性的band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走过了太多的沟沟坎坎——从1983年出道并获得香港及他难忘音乐大赛最佳音乐奖,到1986年发售第一张大碟《再见理想》,再到1990年《光辉岁月》入选当年十大劲歌金曲,家驹兼获最佳填词奖;从1993年家驹在日本出事,到后来残缺不全的3人乐队的分分合合……可以说没有哪个乐队经历了这么多,承受了这么多。然而,它却以“打不死”的顽强个性,征服了当时许许多多香港和内地的年轻人。“为了理想而打拼”的精神深入整个一代人的心。
对于beyond的曲折经历,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因为,我从来就没有认为beyond已经解散,家驹已经离去了。他们的精神与我们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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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听beyond的歌纯属偶然。那是一次在哥哥家,我总抱着个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听个没完,我哥对此嗤之以鼻,抛给我一盘带子说:“你听听这个,这才叫好……”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我竟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整个下午就塞个耳机躺在床上,完全陶醉在摇滚的激情世界里,直到晚饭才缓过神来。
天啊,那是怎样一种音乐啊——震撼而富有节奏感的架子鼓、时而激情时而浪漫却不嘈杂的电吉他,醇厚的bass,再加上黄家驹无与伦比的歌喉……这不正是我一直追寻的感觉吗?
从此我便开始了与beyond长达8年的不解之缘。这期间beyond重组也好,解散也好,我从来也没在意过。我只在意beyond给我们留下了如此众多的美妙和激情的旋律,这就够了。
听多了我便开始学着唱。尽管都是粤语,但凭着一个火热的心,我很快便市面上最流行的beyond金曲全部学会,而且是越模仿越像。高中的一次联会会上,以一曲完美的《光辉岁月》征服了在场的所有同学,大家为我和喝彩、为我献花、为我鼓掌……那一次,让我永生难忘。
后来我已不再停留在歌唱部分了,而开始懂得去享受beyond歌曲中的配乐带给我的无与伦比的美感。每一个音符、每一段旋律,尤其是阿poul的每一段吉他solo,都让我陶醉好久,一骑车就哼哼个没完,甚至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拥有自己的电吉他。
我从来都不认为“崔健是中国摇滚第一人”。因为beyond出道要比他早得多,而且二者的水平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以崔健为代表的大陆摇滚乐,通常都嘈杂刺耳,靠大吵大闹来宣泄无聊的感情,以高分贝的噪音来刺激观众的听觉神经,没有一丝美感。他们对摇滚乐的理解实在太狭隘了,狭隘到了可怜的地步。而beyond的摇滚虽然有时很“爆”,却充满了激情而不是无聊的呐喊;同样是电吉他,beyond的solo要动听的多了:技术含量很高,完全原创,有自己的风格,听起来就是不一样,不像大陆的电吉他,完全就是无足轻重的配角,随便编一下曲子就罢了。
在我眼中,beyond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出色的乐队,领导者黄家驹就是音乐之神,是名副其实的伟人,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毫不夸张。只是家驹走的太早了,早的让人心痛,但他对音乐,尤其是摇滚乐的贡献是谁不能被抹煞的。他就好象一颗流星,虽然短暂,却在那短暂的一瞬闪出了自己最精彩、最华丽的一道光芒。
beyond的伟大不只是因为它的音乐超凡脱俗,更重要的是它的每一首歌都蕴含着一种精神,一种能轻易和年轻人产生强烈共鸣的声音——拼搏、博爱、坚强、放荡不羁……这些或许可以成为beyond音乐的关键词吧!
现在,beyond又一次解散了,很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也有谣传说家驹根本就没死,而是一直隐居以逃避仇人的追杀……我都不在乎了,过去的beyond再也不会回来了,它只属于那个时代。它是一座丰碑,一种象征,永远激励着人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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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3
这个杀手不太冷
这个杀手不太冷
——影评《leon》
"杀手”这个词,一向给人以冷酷、凶狠、无情的印象,他们总是像一匹孤狼,独自穿梭在喧嚣的城市。没人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没人了解他们真实的内心。他们就好像游荡在空气中的幽灵,取人性命而来去无踪。
然而,影片《leon》一反常理,给我们展现了杀手真实的一面——他们的人、他们的情无不让人感动。正像它的中文名称一样——“这个杀手不太冷”——可能导演就是想告诉我们这个,所以我干脆就套用这个作标题。
似乎这种主题的设定在90年代颇为流行——在冷酷无情、孤独麻木的外表下,却隐藏着一颗脆弱的心,他们习惯于用冷漠掩盖自己过去的痛楚、压抑内心真实的感情。其实这正是当今社会下人们内心的真实写照,所以很能震撼人心。
这个由法国著名演员让·雷诺扮演的杀手leon(居然与俺重名,活活~~)——身着一件长长的黑风衣,手提一个装满各种枪械的箱子,深蓝的防寒帽、黑不见底的圆边眼镜,配上浓密的络腮胡子,再加上其迅雷疾风般的身手——这一切,都给人留下了印象极为深刻的杀手形象。最初的他是一个习惯于独来独往的杀人机器,模式化的生活让他对生活早已麻木——每天的伙食无不是同一品牌的牛奶;每晚在沙发上坐定,接着带好墨镜,然后把灯一关,就这样坐着睡觉,时刻保持警惕;每天清早都要把他那盆爱花放到阳台上,傍晚再收回来;每杀了一个人之后就得换一家旅馆……
直到他遇到了玛丽达——那个有着忧郁而坚定的眼神,有着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的成熟的、又略带点神经质的小女孩。
从最初相遇时的一句“不要告诉我爸爸我抽烟”的承诺,到随后凭一念之差,从杀人疯子斯坦利手中就出这个可怜的孩子,再到后来的一起生活、相互依赖,到最后的舍了性命救下了玛丽达,为她报了仇……leon内心微妙的变化过程让人无法不心动。
应该怎样看待leon和玛丽达之间的这种感情呢?在少年老成的玛丽达看来,这就是爱情,只不过leon一直没有敞开心扉罢了。而在leon看来,他对玛丽达完全是一种爱怜,一种关怀。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很复杂的情感,里面夹杂了异性之间的好感、同情、依赖……等好多要素。
玛丽达最初只是希望leon教她如何杀人如何报仇,不过随着慢慢的相处,她发现自己对leon产生了无比的依赖和一种暧昧的异性情感,这是很自然的:玛丽达已经没有一个亲人,孤苦伶仃的她内心非常渴望有个温暖的胸怀可以依靠,有个坚强的臂膀能保护着她。女孩都比较脆弱,都需要保护,即使是外表无比坚强的玛丽达面对她曾经令她无比憎恨的一家被血洗的时候,也禁不住失声痛哭,所以leon高大、沉稳的男子汉形象自然对她有着无比的吸引力,她几乎就认定她要和leon过一辈子了。
而杀手leon最初似乎也只是阴差阳错的动了同情心才收留的玛丽达,因为作为一个杀手是绝不应该惹祸上身的,但是门外的玛丽达惹人怜爱的脸庞确实使leon动了心。这个细节绝不可小看,联系leon的过去我们可以猜测,当时的leon在屋里确实做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到底开不开门,但是过去失去心爱的女友惨痛的回忆使leon在那一瞬决心要保护自己爱着的美丽,不能再重蹈覆辙。
接着在玛丽达苦苦哀求之下,leon终于收留了她,并教给她射击技术让她去报仇。但是在一段共同生活之后,leon渐渐发现自己对她产生了感情,因为这个鬼精灵确实给自己的生活平添了许多色彩。但是leon把自己内心埋藏的太深了,他对自己的变化感到恐惧,于是坚持要和玛丽达分开一段时日。不过他始终骗不了自己,为了救回玛丽达,他不顾一切的独闯警察局。后来的,leon虽然没有接受玛丽达的表白,但是在她的感化下,道出了他与自己女朋友的悲惨爱情以及来美国的这一段经历。而在故事的高潮,也就是旅馆大战,生死关头leon终于敞开了心扉,不顾一切的保护玛丽达。这时候的他已经不再是个杀手,而是一个英雄,一个男子汉,一个为爱而战的斗士。
“……别担心,我是专业的!……我不会死的,只要你给我信心。事情过后我们会很快乐,我不会再让你孤独……我爱你,玛丽达……”
两个处于社会边缘的人走到了一起,两颗孤独的心互相给了彼此温暖。爱,打开了心门,融化了冰冷。是爱情也好,是同情也罢……leon和玛丽达,也许有一天,在天堂,他们将永远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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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3
《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杂谈
发信人: leonhart (永远的-狮子心), 信区: leonhart个人文集
标 题: 《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杂谈
发信站: 我爱南开站 (2005年02月19日10:56:41 星期六)
《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杂谈
假期独个儿在家,没有电脑可玩,甚是烦闷,于是一本接一本的往家购入小说来打发时间,喏,这是第4本。
这本名曰《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以下简称〈少〉)同我之前看的3本(孙睿的〈草样年华〉、〈活不明白〉和曹骏的〈地狱第十九层〉)一样是时下颇为流行的青春派读物,其特征无外乎都是80年代后出生的写手所作,洋溢着浓郁的青春气息,读起来非常亲切。
这次我破天荒地在阅读正文之前认认真真地把作者、作品的简介和两篇序言看了一遍。读罢就一个感受——这小子(作者)超级nb,此书非看不可。
薄薄的160多页,我只用了半个下午和半个晚上就搞定了。前半本我越看越生气以至于骂娘,不过好在到了后来作者逐渐自圆其说,我才找到了所谓的“中心思想”和“现实意义”,觉得至少这样才可以拿出去唬人阿。
〈少〉所展现的并不是大学生活,而是我们都曾经有过的懵懵懂懂的高中时代。不过有一点我非常想知道,就是身为22岁大学生的作者,是不是有意为此——不仅所写内容是高中的,而且小说的语言和情节也很“高中生”。
首先,作者自诩“为人恶俗透顶,喜欢搞笑”,而且其在文中也确实竭力卖弄出好些无厘头的东西来满足某些人的阅读欲——这在80年代的写手们中似乎极为流行——不过却显得苍白无力,很假,让人觉得纯是为了搞笑而搞笑,你一旦把搞笑的那层帷幕揭开之后会发现这之后空无一物;再有就是口头禅用的太滥了,尤其以“众所周知”和“文学青年”为甚,前者还好,而我尤其厌恶作者动不动就要以所谓的“文学青年”自居。暂不论这个词有多火星,但是那种nb得架子就足以令一大批读者874之。其实这非但不能显示出作者的特色,反倒显得他言词匮乏。
其次是情节和人物。人物没什么好说的——我(周延)、我的哥们查必良、校花张娜娜及其表妹卓扬,四个主角,再加上士兵、群众已若干。
情节也比较简单:前半部,我在和查必良的友情与和张娜娜的爱情二者之间,选择了前者,其实娜娜一直喜欢的是“我”,以至于查必良一直蒙在鼓里,而娜娜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懦弱、小的“我”所伤害,直到最后转学到异地永不得见。而查必良也知道了真相,从此对“我”怀恨在心。
后半部,上了高二,“我”的同桌卓扬喜欢上了“我”。已经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小混混的查必良知道后便利用我“不想欠别人”这一弱点,搞了个“第三者插足”,以达到拆散他们,以牙还牙,报过去娜娜的那一仇的目的。最后终于走上了末路……
“小城中的某高中”——在这种环境下发生这样的故事还是很有可能的,“小城”和“高中”两个意象本身就和“封闭与僵化”、“束缚与压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早恋遭到社会道德以及家庭、学校等多方面的包围和夹击也就不足为奇。书中曾有一段描写说道:“班主任拆散一对情侣大概需要十分钟”,语言上虽然有夸大和搞笑之嫌,但是,你却觉得很现实,不是么?
小说真正的主角——少年查必良,他的变化过程是作者想要真正展现给大家的,我觉得很真实,因为我身边就曾有过类似的人。他是我小学时最好的朋友。那时候学校周围的治安和社会风气不是很好,校内外的各种流氓、混混相互勾结来往、打架、吸烟……甚至有一次我们班里竟有一半男生被带到派出所,就这样许多好孩子和坏孩子变成了坏孩子和更坏的孩子,我那个好朋友也未能幸免,从五年级起就和他们院里的那群家伙来往。那时候他本来很聪明,数学很棒,嘴还特贫,故事讲的那叫一个好,大家都以为他会前程似锦。可毕业后,他被分到了当地有名的“流氓中学”——XXX中学,从此开始了他真正的坏孩子生涯。其他同学那里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阿。
就这样,我便和他分道扬镳了,很无奈,因为我明白我和他已经不是一条路上的人了《少》中的查必良和“我”何尝不是如此?
至于那两个女主角,我觉得还可以更真实和鲜活一些。就娜娜而言——女人有着与生俱来的虚荣心和矜持,如果她很漂亮那就更有了。那么仅仅凭我们可爱的“文学青年”一篇文章的末句,何德何能可以让一届校花如此痴狂的恋着他?甚至不惜动用苦肉计(佯装和查必良好)来刺激“我”?还有娜娜的表妹卓扬——他是怎样喜欢上“我”的,书中确实应该交代一些为好。因为如果再没有多少伏笔和暗示的情况下,卓扬一下子从一个“钢铁少女”、“暴力同桌”变成了纯情温柔的单相思女孩子,让人实在觉得唐突。
也可能是如自序说的那样——“对于女孩子的塑造,我则是完全按照自己的审美观去写的”,而且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那么他将缺乏对女人足够的了解。在我看来,女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相对于男人,他们有他们自己的那一套逻辑,有首歌叫做《女孩的心事你别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如果都像《少》的作者那样,以男人的想法去生搬硬套女人的心思,那么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更愚蠢的事情了。
so,总体来讲《少》让我失望,我觉得我那12元花的不值。至于北大的那个教授的那篇充满赞扬之辞的序,还有篇末n多网友的夸赞,我权当是商家的包装和促销手段吧。他们的这些话若是安在孙睿的小说身上我倒觉得比较服人,毕竟人家的阅历多得多,遣词造句的功夫自然也就老练的多,思想和内容也很成人化了。
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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